让广大群众得实惠 为嵊州发展赢空间
背景:“三改一拆”指旧小区改造、旧厂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2013年至2015年年底,全省要拆除违法建筑1亿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1.4亿平方米。通过3年努力,使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今年全省拆违任务为3000万平方米。
全省面上的“三改一拆”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一季度以来,这项工作在我市也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声势,并不断深入开展。“三改一拆”将如何推进,会为嵊州带来什么样的前景,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三改一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了解。
问:市委、市政府如此大力推进“三改一拆”,它对于嵊州、对于人民群众的意义何在?
答:“三改一拆”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三年行动。多年以来,各地的违法建筑已成泛滥之势,成为城市市政建设、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推进的“拦路虎”,败坏了社会风气,践踏了社会公平。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挑担子,在全省面上部署这项工作,目的就在于要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也为浙江发展赢得空间。
违法建筑同样是我市广大群众关切的热点。这些年来,违法建筑遍地开花,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也侵占了公共资源,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危害了公共安全,制约了城市化的推进,影响到了整个城市的形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从近年来我市改造和拆违的成效来看,这项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的有效抓手。包括前几年竹编厂旧厂房改造的艺术村、老城区老小区的改造等等,或成为城市名片,或使市民受惠,都广受肯定。
从全市大局来看,4月14日市委书记金志在全市“三改一拆”推进会上,把这项工作上升到了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机遇的高度。在全省各地都打响“三改一拆”战役之时,我们只有更好地利用这一机会,扩大战果,把跨越发展遭遇的空间制约、环境制约破解好,加快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速度,才能在新的起点上迎头赶上。
问:嵊州有句土话叫“吓么吓煞,杀么勿杀”,来形容政府做事雷声大雨点小,这次“三改一拆”声势不小,但目前不少群众对最后的成效存疑,这种态度你怎么看?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股清新的政治风气正在形成,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六条禁令执行得越来越严就是很好的证明,一些原来认为不可能的,做不到的,都做到了。“三改一拆”工作既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硬任务,更是嵊州发展的迫切要求,嵊州违法建筑问题突出,整治不力既无法向上交待,也对不起嵊州人民。
“三改一拆”是三年任务,市委、市政府已经排定了推进计划,工作等不得,但也急不得。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疑虑可以理解,这同样也是一种鞭策。阮建尧市长在4月14日的推进会上曾经强调,不要低估市委、市政府开展好“三改一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奉劝违建业主要有清醒认识,趁早放弃观望、抵触的思想,在规定期限内自拆,以免更大损失。4月份我们要打响两起典型违建拆除大战,分别是甬金高速嵊州特大桥下的违法建筑和上三高速以东上杨村附近的成片违法建筑,前者已经公告全市,4月底必须全部拆除,后者也抽调了18人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开展前期准备,不久将进入拆除阶段。对这两处违法建筑,市委、市政府一定会以“把首战当决战”的决心,开足火力,务求必胜,让市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问:“三改一拆”会不会造成部分群众无家可归,生活困难?
答:不会。从法理上来说,违法建筑是违法行为,应当做到“违必拆”,但此次“三改一拆”的重点,是那些受利益驱动,在自家拥有一处住宅的同时,擅自占用国有、集体、他人土地或者自家房前屋后的空场地建造的违法建筑。这些违法建筑大多用于出卖、出租,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家的居住需要。对于一般群众的住房需求,市政府已经进行了研究,对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违法建筑,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同意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即使不符合规划,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可以允许继续保留使用(但建新必须拆旧)。
问:“三改一拆”为期三年,2013年具体任务是什么?为什么4月14日推进会上将原来全年拆除34.1万平方米任务,提前到6月底前完成?
答:拆是改的前提,可为改腾出空间。2013年主要的任务是摸清违法建筑的底数,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筑,做好“三改”前期工作。全年要重点整治沿路、沿江成片、连线的违法建筑,主要整治范围为开发区、四个街道及五大集镇,优先整治上三高速、甬金高速、104国道、嵊义线、嵊张线、罗小线、嵊松线沿路两侧,曹娥江、长乐江、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沿江两岸的违法建筑。同时,在拆违过程中,要严防“选择性”执法,对同一区域的违法对象要一视同仁,相邻违法建筑要同步处置,体现公平公正。
34.1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提前到6月底前完成,是市委、市政府出于工作进度和工作紧迫性的考虑。与周边县市的速度和我市违建的严重程度来衡量,我市“三改一拆”工作进度已经相对滞后,一方面必须要加快进度,另一方面,在违建拆除后,还有大量后续的整改工作要展开。因此,市委、市政府经过研究决定,6月份前完成好年初确定的全年拆违任务,下半年拆违任务再行研究后视情下达,使改与拆更好地结合推进。
问:“三改一拆”过程中,对拒不自拆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实施强拆?
答:有。《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了《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批复明确: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
问:对于“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暴力抗法行为,会怎样处理?
答:这些行为,在工作中必然会碰到。为此,市委、市政府已经进行了研究,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落实了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成立了工作组,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包括党员干部涉及违法建筑调查处理工作组、打击非法阻挠行为工作组、强制拆违秩序维护组以及面上的工作督导组等等,尤其要对黑恶势力和胡搅蛮缠人员给予严厉打击。一支200人拆迁突击队也已经准备就绪。
问:群众自愿拆除违法建筑,政府是否会给予补偿?
答:不!对违法行为的补偿,必然会助长不良风气。政府不仅不会补偿,还正在研究向违法业主收取强制拆除费,对于违法建筑出租出卖所得,也要考虑追缴,不让违法业主从中牟利。
问:检验“三改一拆”成效的根本标准是什么?
答:“三改一拆”拆了多少,改了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力度的大小和工作成效的好坏,但归根到底,要看这项工作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否为大多数群众带来福祉,是否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检验“三改一拆”成效的根本标准是群众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