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评分标准
测评方式
分值
(七)
创建
活动
扎实
有效
(90分)
Ⅶ-2基层创建
Ⅶ-2-4 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谐家庭”、“爱心家庭”等创建或评选活动,其中乡(镇、街道)级(含)以上文明家庭创建达标率不低于30%或星级文明户不低于50%。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材料审核
8
Ⅶ-2-5 每年县(市、区)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含)以上。
每少1次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5
Ⅶ-2-6 积极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等文明单位与基层社区、行政村的结对共建活动,县(市、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与60%(含)以上的行政村结对。
结对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随机抽查分属不同乡(镇、街道)的4个结对社区(行政村),每1个成效不明显的,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实地考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