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带头拆除
推行“村民自治”加快工作进度
实行严格的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建立村主职干部负责制、驻村指导员跟踪联络制、举报反馈制等,并引导各村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把骨灰依法有序安放,最大程度上发挥镇村两级力量,调动村民积极性,加强监督。同时,加大村级自我管理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无违建”。
灵活制定政策,引导村民不违建。各村根据经济发展、历史传统等,在鼓励村民自行拆除、坟墓迁移补助标准、协议签订等方面,分1998年7月6日后违建未使用过的空穴、1998年前老寿坟、1998年7月6日后一实一空坟墓三个类别,制订相应的处理政策。如西鲍村对老寿坟迁移、棺木处置、违建拆除等方面细化了5项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引导村民自行配合。
尊重村民意愿,加快实现无违建。是建生态公墓还是骨灰堂、生态公墓点定在哪里、是自建还是市场化运作等,都通过村干部事先与村民、与代表、与党员进行主动沟通,充分讨论统一意见后依规实施。如合溪坑村干部实行干部包案制,以分片走访调研的形式走遍20多个自然村,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村民的广泛认可。
深化监督管理,保障不出现违建。通过村规民约上墙公示、违建空穴清册上墙公示等,扩大村民监督力度;通过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对新建违建空穴、不进公墓安葬等现象的约束措施,增强村级管理的主动性,如仙岩村在村规民约中规定,对违规不进公墓者村不再开具火化相关证明;西鲍村规定出现违规现象将取消整户享受村级各类福利待遇和补助,有效约束了违建行为的发生。到目前为止,全镇未发现一起新的违建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