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全岱烈士祭坛
三
1948年12月25日,华东局贯彻中央《关于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的决议》精神,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名干部决议的指示》,指出“准备一万五千干部规定完全由山东来负责。”接着山东将抽调随军南下接管政权的1.5万名干部名额逐级分解到各解放区,泗水县分配到96个名额。姚全岱积极响应号召,率先递交申请书,经审核批准,他告别年老身衰的母亲、又怀了孕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在“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感召下,随代书记李建、代县长张一彭踏上了南下的征程。2月27日到达滕县,参加了地委召开的欢送大会后,奉命奔赴鲁中南临城(现薛城)以南的沙沟镇——华东局党校进行集中整训。
在华东局党校期间,姚全岱他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批准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的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中共中央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华东局关于江南新区农村工作的指示》《入城守则》等文件,为顺利接管新区各项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根据指示,全体南下干部统一整编为“华东南下干部纵队”,实行军队编制,下辖4个支队,鲁中南区南下干部编为第一支队,姚全岱被编在第一支队第四大队。这个大队配备的工作人员是一个地委专署的领导班子,大队长刘剑,政委汪星,副大队长周林,粮食局长杨俊达,姚全岱是这支干部队伍中的普通一员。队员一律穿军装,佩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胸章。因此除政策理论学习外,还进行了军事训练和纪律教育,主要包括打背包、列队、急行军、传问口令、防空袭、警戒方法等,学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军容军纪等。
集训一个月后,姚全岱随部队从沙沟乘火车,到达陇海路上的新安镇,继续沿大运河徒步行军南下。进入江苏省,经沐阳、淮安、宝应,到高邮。在高邮住下后,进行第二次整训,认真学习《城市接管工作学习提纲》《入城纪律十二条》《城市生活常识》等,提高了接管城市的工作能力。4月21日,人民解放军强渡长江成功。23日传来南京解放的捷报,部队加快了行军速度,4月底到达长江北岸, 5月1日晚在江面最窄处的六圩登船渡江,在丹阳宿营并待命休整了两天。5月3日杭州解放,上级根据情况调整原定接管计划,姚全岱所在的第四大队由原来接管上海改为接管杭州。5月4日部队立即起程,5月7日从湖州坐船到达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