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的一天,妻子要去参加一场喜宴。她征询我,穿哪件衣服去?我答就穿那件天蓝色的羽绒衣吧。妻子嘀咕,说那件羽绒衣,某某一定也会穿的。我说你穿你的,她穿她的,并不冲突啊?妻子朝我瞪了一眼,说女人穿衣服,不怕价廉,就怕相同!
女人在穿着上的这等心理,大多数男人不懂,因于不懂,就有不少男人,爱在人前背后诉说自己妻子,要么不去逛街,逛了,必买衣服,买的衣服,却多挂于橱内。问其为何不穿?答案是:与人撞衫了!
我是一个民警,基于内务规定,上班须着警服。按理说,有着威武性、严肃性、排他性的警服,让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奇怪的是,我和我的不少同事,一俟下班,就忙着将警服换成便服。这么一说,并不表示我们不爱警察这行职业,而是因为近年来出自“上面”的许多规定,把附着于警服上的那些特殊含义,变得“三不像六样”,从而让我们对警服产生了一种“要说爱你不容易”的错觉。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曾遇到过两次离开公安系统的机会,因难以割舍对警服的钟爱,我违拗了“人挪活”的古训。那个时候,我与我的同事们,常以穿警服上下班为荣。其中有个领导,更是四季警服不离身。可是眼下,一年到头没穿过一整天警服的警察,比比皆是!
记得我在信访科工作期间,有一次接到一个投诉,说民警打人。我据此将投诉内容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即批示纪检部门调查。结果调查显示,那个投诉人混淆了警察与城管——也是难怪,城管的制服,“撞衫”得太像警服了。那天负责调查这一投诉的民警不无忿然地说:“红萝卜记到蜡烛头上,这算什么鸟事!”
我没有附和那个民警,我觉得服装上的“撞衫”,比起文学艺术界中东施效颦、邯郸学步、人云亦云的行为,实属小巫见大巫。惟因如此,我在撰写“每季之星”人物时,想方设法力戒“撞衫”!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每季之星”中的先进人物,高矮胖瘦不同,但因涉及的内容相同,要在撰写过程中,做到完全不同,实属不易之事。这也就是同样款式的服装,穿在张三身上,与穿在李四身上效果迥异的原因。搬出这个说法,目的就是为了铺垫荣获2015年第四季度“宣传之星”的黄梦婷。
黄梦婷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现为剡湖派出所的内勤民警。剡湖所是我市最大的派出所,计有民警近30个,协警近80个。为何不用确实数字呢?因为派出所也和部队一样,有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特点。那些出出进进的民警、协警,无论是调走,还是调入,抑或是卷铺盖走人,有关他们的工资福利结算、办公用品发放等等,全得通过内勤。黄梦婷说:“这种事,不能有半点差错,否则,不论是出的,还是进的,都不高兴。”
这么一说,读者诸君应该明白,如此多的杂七杂八事务,足够黄梦婷忙的吧?事实上,光是做好上述写明的几项工作,黄梦婷已然是个属于爱岗敬业的内勤了。但让同行们钦佩的是,这个黄梦婷,却自加压力,将派出所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别的不说,就说2015年第4季度,黄梦婷在局域网上发表工作动态8篇,在浙江广播电台、《钱江晚报》、《绍兴晚报》、绍兴电视台的“直播绍兴”、《今日嵊州》、嵊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发表、播报新闻近30篇次。
也许有人会嘀咕,说你口口声声表白文章不能“撞衫”,但看罢上述这组数字,不是和先前那些获得“宣传之星”荣誉称号的民警没有区别么?对于如此诘问,我的解释是:如果不表明数字,何能体现黄梦婷在宣传上的成绩?换句话说,这些数字,就像衣服的内在结构,非得用!
假如你觉得上述这段话难以理解,请允许我重提那件投诉之事:“城管队员的制服,确实和警察的制服款式一样,但是否可以因此推定:他们就是警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