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嵊州市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律检查组接到里南乡党委关于该乡某村党员崔某科涉嫌贿选的情况报告后,迅速反应,由市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并协调市公安局、里南乡党委、纪委全力开展调查。在外围调查取证基础上,3月18日晚又分别对涉案人员崔某科、崔某江兄弟二人进行谈话调查。
经查,崔某科为竞选本届村书记,从2016年年底开始,便在村里奔走了解自己的支持情况,对持中立态度的党员产生了贿选拉拢的想法。今年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崔某科与其兄崔某江商量送礼拉票一事,将2000元现金和一些零食果品送至村民华某家中,要求华某投票选其当村书记。
案发后,里南乡纪委对崔某科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市公安局对崔某科处以行政拘留9日、崔某江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当前,正值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全面铺开之际,全市党员群众必须严格遵守“九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要求,严肃选风选纪。市换届纪律检查组将坚持紧盯苗头,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对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