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报送2018年度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浙防指〔2018〕3号)要求,现将我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小型水库大坝巡查责任人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领导调整,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的防汛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的安全管理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嵊州市人民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度嵊州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018年度嵊州市重要堤防防汛责任人名单
2018年嵊州市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2018年度嵊州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和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