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让行等不文明违法行为,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我市又一批人行横道抓拍系统正式启用,对斑马线前不主动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24小时自动抓拍。对电子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对违法驾驶员处以记3分并处100元罚款。
新增共25处人行横道抓拍系统点位
1.聚鑫公寓门口
2.雅石路教堂门口
3.长安桥南段
4.长宁路马寅初中学门口
5.长兴路长春路口
6.东南路滨江花园路口
7.东南路人才市场南段
8.东南路客运西站
9.西后街剡山小学门口
10.文化广场南出口
11.江滨菜场北侧
12.官河路安平东路路口
13.官河路人武部门口
14.官河路城市酒店门口
15.官河路老中医院路口
16.官河南路卧龙小区门口
17.官河南路米兰阳光东门
18.高杨路江南春城附近
19.三江东街三江小学门口
20.城北菜场路口
21.双塔路玉兰花园北门
22.天乐路金湾国际西北门
23.一景路卡杰尼西侧
24.一景路莲塘牌坊路口
25.马寅初初级中学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