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章党规、维护宪法法律的重要任务和职能,所以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一以贯之依法反腐败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依法反腐败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党对依法治国、依法反腐败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所以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二、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反腐败法治思维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各级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在形成监督合力的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执纪业务知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还要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的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依宪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通于监督检查、正风肃纪、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中;要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上成为模范、当好表率,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法律,推进反腐败依法治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推进反腐败依法治理,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切实保证反腐败在法治的框架内良好运行。纪检监委在履行职能时,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纪的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既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也不搞选择性反腐败和运动式反腐败。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金融、电信、房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等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办案件,遵循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办案原则,对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做到依法处置、有案必查、查实必纠。
四、加强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后,既执纪又执法,责任重大,面临的考验也在增加,我们要积极回应“谁来监督监委”的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过程检查和督促办理,对纪检监察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从严处理,以实际行动回应各方关切,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