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刷卡”强制结算。开展“清理大运动”,通过对小额现金专户账务进行核对、核源、归还,于3月底前撤销预算单位小额现金专户。转变传统“现金付”为“刷卡付”,将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8项公务支出项目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行强制结算。
二是“用卡”实时监控。启动预算单位“预警”监控,建立个人公务卡、现金支出按季通报和考核制度,对全部采用现金以及现金和公务卡刷卡支出量比排名前10位的单位“晒单”通报。开展“日常管+重点看”活动,动态监控“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较低、现金使用率较高”两个重点指标,加强公务支出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是“持卡”统一规范。激活个人公务卡“阳光”功能,对新增及尚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即时申办,同步调出、退休人员的公务卡解除绑定,确保公务卡办卡率达100%。推行“先刷卡消费、后结算还款”流程,报销人持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及报销凭证办理结算业务,杜绝“乱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