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罚!
相信很多人遭遇过这样的经历,刚买了房就有装修公司找上门,孩子刚上学就收到教育机构的招生信息。大数据时代下,很多个人信息被各种非法手段采集并且销售给下游商家,于是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些机构或者商家“默默”地列入“注意名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就查获了两起违反消费者权益的短信消费行为。
5月,有消费者投诉,某健身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泄露私人信息的行为。市场监管局检查后,在其销售部办公桌上发现一份共计13页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材料,并在该公司业务经理的电脑内发现一个名为“儿童资源”的文件夹,内有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当事人对上述个人信息无法说明来源。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查,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2283条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将搜集到的上述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电话推销少儿暑假游泳培训项目。
随着暑假开始,市场监管局多名工作人员收到某教育培训机构的短信。该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对教育培训机构当事人住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法人电脑上发现一个名为“各学校学生信息”的文件夹,涉及家长和学生的姓名、性别、班级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对该信息无法说明来源。经查,上述个人信息均为我市各学校在读学生和家长信息,共计3180条。这些信息系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并将其通过网络短信平台群发给学生家长,用于推销小学暑假培训项目。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家,行业竞争虽然激烈,但采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方式拓展业务、发展客户,从中获利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更是属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