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好办公用房使用“监督者”。合理调配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严把房产“交接转移关”,为26个涉改单位的办公用房提供分配建议并做好监督。依托“智慧房产”系统,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动态模式集中智能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科技局、教体局、法院等单位11处房产的不动产证产权变更转入工作。联合市纪委每季度对机关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超标准使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报市纪委备案。
二是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参与者”。建造完善三个大院配备、多功能机关洗涤房、行政中心和国资大楼机关超市,升级行政中心和国资食堂自助餐区块和明档区块,并投资78.8万元对机关大院进行智能化改造,截至目前,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三是干好公共机构节能“指导者”。扎实做好全国首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县(区)工作,并详细部署和安排,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等,已完成1家国家级、1家省级、2家绍兴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通过经常性走访检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