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14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224项,下发各类文书397份,责令限期整改495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7家。
一是聚焦非煤矿山检查行动。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2项,立案查处2家,共计罚款3万元。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各4份,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聚焦涉爆粉尘企业检查行动。共检查涉爆粉尘企业27家,发现隐患113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责令企业当场整改4家,责令暂停生产3家,立案查处3家,共计罚款13.5万元。
三是聚焦危化品企业“铁拳4号”行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企业、加油站60家,发现隐患11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立案查处6家。
四是聚焦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攻坚月行动。以全市其他工矿企业为对象,共检查企业100家,发现隐患298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立案查处30家,拟处罚款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