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12月6日,绍兴市“三改一拆”办对嵊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本次验收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良、徐彪调研员带队,市“三改一拆”办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相关科室人员对嵊州市鹿山街道、剡湖街道、甘霖镇、长乐镇、石璜镇、金庭镇进行了检查。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点位、卫星图斑比对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的“无违建”创建工作开展了详细的检查,并指出了具体问题。验收组指出,“无违建乡镇(街道)”作为“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市”创建工作的一个抓手,各乡镇(街道)要如实反映辖区内违建整治情况,根据反馈问题来抓好整改落实,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性的“无违建”创建工作。
本次验收考核的情况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嵊州市将对照反馈问题清单,积极开展整改,夯实“无违建市”创建基础,确保各层面“无违建”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