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为预防出现师生返校后的防控物资短缺、师生情绪波动、违规提前返校、人员交叉感染、学业成绩落下、防控措施不实等风险问题,切实做好全市教体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范水平和应对能力,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疫情排查和报告机制,努力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努力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输入校园、不在校园扩散。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疫情监测,以严格的制度防范校外感染输入校园。
(四)以人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生命安全优先于教育教学活动,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无症状,感染的师生员工不进校。
(五)有效控制。一旦发现校内人员有发热等症状,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启动排摸报告工作,调动社会资源合力控制传播和蔓延。
三、工作措施
(六)延迟开学时间。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学生和家长。具体开学时间由教体部门根据上级规定提出建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提前通过爱嵊州APP、嵊州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在正式开学前一周由各学校再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每一位师生。
(七)加强宣传引导。开学前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对学校、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业培训。进一步落实班主任等网格员职责,敦促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温州、台州等探亲旅游史、回乡后已返嵊,以及与前述人员或其他地区(含本地)确认病例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师生员工(均含食堂、超市、保安等临聘人员),按不同规定自觉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对已返乡人员做好“劝返”。做好师生和家长中对防控工作有情绪、有诉求人员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
(八)减少人员流动。严格落实假期“四个一律”:全市所有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学习(含高三);所有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大型会议活动;所有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职高学生在正式开学后再参加实习、实训);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假期课程培训,开课时间另行通知。教体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属地等加强督查,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禁行为。
(九)创新假期教育。教体部门要指导学校实施“一校一策”,制订学生在延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指导工作。鼓励学校利用本校或之江汇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供学生学习,创造条件在2月初开始以在线等方式开展网络授课、答疑和辅导等空中教育服务。各校要指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作为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者,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在家学习和生活。教师要重视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指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加强摸排管理。对现有“三清一管好”对象(人员底子清、人员变化清、下发名单比对清,管好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温州、台州经历史和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标准,配合做好清零工作。全市各校要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坚持每天做好动态排摸报告工作。特别要在2月3日(正月初十)、2月8日(正月十五)、2月13日(正月二十)前再分三次对全市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再摸排,为“四类人员”推迟返校摸清底数。
(十一)实施有条件返校。在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对“四类人员”实施有条件返校:一是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有关医院报告返校;二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居住地社区(村)解除医学观察证明返校;三是湖北、温州、台州籍师生回嵊的,凭嵊州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返校;四是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接受治疗或观察后,凭诊治医院证明或现嵊州居住地社区(村)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再返校。其他需实施有条件返校的,以疾控部门的指导意见为准。
(十二)做好物资准备。教体部门要督促学校提前做好“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准备,各学校要在疾控中心、属地卫生院指导下,在开学前对各类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在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做好接送车消毒和营运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准备一定数量的临时隔离间,寄宿制学校应单独设置集中医学隔离宿舍。
(十三)加强师生管理。各校一般不组织安排年级、校级以及室内等集会活动。各校应根据实际制订学生上下学接送临时方案,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需求的,经申请同意后可按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以免不同班级学生交叉混杂。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暂停校内超市营业。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科学开窗通风。在家继续休息的师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和指导者,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辅导,确保师生做到不离家、不返校。
(十四)严格晨检制度。严格落实进出校门人员体温必检制度。学校负责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和寄宿生每日晨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学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对食堂人员还要增加体温午检,对食品采购人员加强个人卫生等防护教育管理。晨检发现的“发热”师生员工应立即配戴口罩去发热门诊就诊(14日内有湖北、温州、台州人员接触史的,直接拨打120处置),同时做好离校登记工作并上报教体局。班主任每天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每天的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学校要每天汇总核实,并上报教体局相关责任科室。
(十五)调整课程进度。若延期开学一周:幼儿园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安排全学期课程和收取相关费用,不再组织补课;小学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全学期课程,不再组织补课;初中、高中原则上在开学后适时利用双休日组织补课,具体由教体部门统一排定。若延期开学两周,则在实施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新学期教学时间延后一周。对于师生因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不能如期返校工作学习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授课任务或补习工作。
(十六)加强联防联控。全市各校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情况,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按一级响应要求加强寒假期间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按规定要求实时上报相关信息。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满14天后再上班。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教育师生不转发非专业权威部门和主流媒体发布的、未经确认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学校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门规定的时间复工。
四、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教体系统市、校各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建立指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落实系统内的各项防控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应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排摸、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家长接待等工作组,确保学校防控工作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环环有人做。
(十八)落实经费保障。教体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尽早落实学校防控经费的开支渠道和优先保障措施,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优化物资招投标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开学前到位。
(十九)明确防控职责。教体部门要履行好块抓条保的职责,做好数据支撑、物资保障和协调工作。要按照本预案细化提出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牵头领导、完成时间、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形成工作清单。全市各校要发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严格督查问责。全市各校要建立健全带班值守制度、会商制度、材料审核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督查通报制度等。严格履职尽责情况督查问责;对期间发现的有偿家教教师实行顶格处理;对发现有缓报、瞒报、漏报现象的,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中有关措施如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充分研究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本校实际的防控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全市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涉及学生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未尽事宜,由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