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和全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令疫情工作指令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实际,浙江省教育厅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返岗工作的通知》。
各地各校要兼顾,“停课不停学、确保师生健康”,从严从紧、分类分批做好教师返岗工作。返岗教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一起来看以下内容:
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返校工作的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原则上不得返校。
1.对于实施线上教育教学的学校,原则上教师要居家完成线上准备和教育工作。确因线上教育教学需要的,要坚持“能少尽少”的原则,安排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返校。返校的教师及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提前登记报批,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学校要为返校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防疫保障,所需的防控物资可由当地统筹安排。要合理控制线上授课时间,提醒学生科学用眼。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学校的其他教师原则上在家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对学生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课后工作。在线答疑时间原则上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控制。
2.对于没有实施线上教育教学的学校,教师原则上在家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形式指导学生做好相关学习。
3.寒假期间去过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教师,以及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隔离,不得返回校园开展包括线上教育教学在内的任何工作。
确定学校正式开学日期之后,学校要根据需要提前做好教师返校准备,但要从严从紧把好教师返校工作的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的规定。
1.严格落实返校教师审批制度。教师返校前必须严格按规定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后每天检测体温。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返校并做好相关医学检查,符合返校条件后要返校的必须再次审批。
2.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凡学校正式开学之前14天内与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教师,必须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一律不得返校。
1.对于目前仍在湖北的教师,包括到湖北返乡过年的教师和去湖北旅行的其他教师,一律要求其推迟返回浙江。
2.对于目前仍在外省(不含湖北省)的教师,返回浙江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劝其暂时不返回。
3.对于省内现所在地和任教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教师,在返回任教学校所在地之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劝其暂不返回任教所在地。
上述群体中已经返回浙江或任教所在地的,一律严格实行隔离制度。
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地各校要尽快通知符合返回条件的教师,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视当地疫情,征求疾控部门意见后确定到校上班时间。
各地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有序做好教师返岗工作。
?学校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返岗开展在线授课的教师所承担工作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给予体现。
?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师,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