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42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分类智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44号)及《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令》(第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分类智控工作明确如下:
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自2月19日起撤除10个环绍公路卡口,同步恢复2个临时封闭的高速出口。同时,建立与省市指挥部日常对接联络机制,针对性开展分析、研判和核查管控。
二、撤销市内所有县乡及村际道路检查卡点,无条件打通城市道路、县乡村道路。
三、实行“健康码、白名单”机制,对持有健康码“绿码”或通行证且体温测量正常的人员,不得限制其入住宾馆、酒店、民宿,不得限制其租住房屋,不得限制其出入所居(租)住的村(社区)。对持“红码”“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红码”“黄码”“绿码”按照省定标准执行。
四、对养老、特困人员供养、儿童福利、救助等院(站),隔离医学观察点(含集中和居家)等重点区域,继续落实封闭式管控措施,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一律关闭。加强对“三合一”单位和桥梁涵洞、停车场、公园、废弃建筑物、城郊结合部等场所的管理,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五、坚持“三清一管好”工作机制,强化重点人员“集中硬隔离+居家隔离硬管控”措施,确保无异动、不漏管、不失管。建立全天候区域巡防机制,依托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智能化系统进行精密智控。
六、全市所有村庄、小区继续实行闭合式管理,切实扎紧防控篱笆。继续加强村(小区)、企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联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和门卫责任,对持“绿码”或通行证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一律放行,对无“健康码”人员,采取“村、小区(社区)出入证+身份证明”方式落实核查,认真开展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并有效管控重点人员,切实守牢村(小区)、企业(单位)这道“小门”。
七、按照“健康码、白名单”机制规定,对“能进不让进、不能进硬闯”的行为,以及重点人员失管脱管漏管等情形,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10等方式积极举报。
附件:村(小区)、企业(单位)管理事项告知书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