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外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全球疫情风险持续升级。为坚决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嵊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嵊人员,指2020年3月3日以来从境外入嵊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二、所有境外入嵊人员的家庭成员(亲属)或者邀请、接待单位,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单位、行政村(社区)报告拟入境亲属基本情况、航班、车次、行程安排等相关情况。
三、所有境外入嵊人员入嵊前必须向前往单位或行政村(社区)报告;到达境内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测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并接受体温检测,检测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
四、所有境外入嵊人员入境后,必须进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旅馆、酒店、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都不能接待境外入嵊人员入住,如有发现境外入嵊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行政村(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六、凡违反本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嵊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境外入嵊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自行废止。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