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绍兴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从即日起有序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工作。为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做好以下措施:
1.返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能入住。
2.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所有老人入住需填写《养老机构入(返)院老人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方可入住。同时各养老机构须做好有关资料档案的整理,市民政局将开展专项检查。
3.所有进入养老院的人员,均需戴口罩、落实健康码+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境外人员回国不满14天的,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暂不得进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4.养老机构应设置探访室或探访区,老年人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安排在探访室或空气流通较好的探访区探访老人。老年人无行动能力的,养老机构可视情安排家属在老年人所在居室进行探访。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通风、消毒等工作,继续做好院内老年人观察、体温监测等,新入住返院老人安排相对独立的场所或房间,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6.乡镇街道要指导养老机构健全疫情响应和处置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演练。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立刻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
嵊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