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对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选定了以下4位被评议对象:
1.裘海燕,女,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法院三界人民法庭副庭长(正股级)、一级法官;
2.温宇明,女,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3.钱 玲,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法院长乐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4.徐烽平,女,199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法院黄泽人民法庭审判员、四级法官。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就他们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来信来函请寄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邮编312400,或发电子邮件至szrdlzpy@163.com,联系电话:8333200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
感谢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支持,谢谢合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