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在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飞
201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检察等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打击,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打击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22件548人,提起公诉483件818人。其中,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12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88人,起诉202人。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对我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周海东等2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8人,起诉31人。
重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注重在执法办案中延伸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行申诉调处等工作,努力促成相关案件在检察环节通过调解息诉,实现案结事了。制定《涉检信访处置暂行规定》,对涉检信访的受理、分流、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使信访工作更趋规范,富有效率。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和下访巡访制,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共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65件次, 救助刑事被害人17件次,着力化解检察环节的不稳定因素。与市司法局“嵊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监督成效,我院监所检察科被省社区矫正委员会评为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出台《关于加强涉检网络舆情防范处置工作的意见》,制定涉检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监测,注重舆情引导,促进对虚拟社会的管理。
重质量,持续提升办案效果。把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作为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成立了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出台《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规范案件质量检查、分析、预警等工作程序,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重点评查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案件、自侦案件及不捕、不诉等案件,促进办案规范和办案质量“三个效果”的提升。注重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对涉众、涉企和热点敏感等案件,把握好办案时机和侦查措施,积极做好案后稳控与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走进基层、走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的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剖析会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