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的反腐败工作方针,以办案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以预防为根本,深入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努力维护良好的政务环境。
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贯彻中央关于突出办案、强化治本的要求,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查处力度,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力查办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了嵊州市公路段原段长韩德忠受贿91万元、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政策处理组成员俞德祥受贿50万元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干部的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的审议意见,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办案工作,积极摸排线索,缜密初查,立案查处两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两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着力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推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运作;监督指导全市50余个单位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织、建立预防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化预防。以《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三周年为契机,在《今日嵊州》设立专栏,深入宣传《条例》,对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开展执行《条例》情况督导工作。深化行业预防,首次与供电局、烟草专卖局等国有企业建立预防协作关系。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的必经程序,保障政府重点工程安全清廉。全年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