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申请撤回赔偿请求?原来却是另有隐情。
原来,周宏伟、周强及其家人在向嘉兴市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还进行了上访。经多方做工作,2008年10月6日,周正平(系周宏伟的父亲)、周中华(系周强的父亲)分别在平湖市检察院打印好的《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人”一栏签了自己和儿子的名字。承诺的主要内容是:周正平、周中华及其儿子自愿向嘉兴市中级法院申请撤回国家赔偿案,周正平、周中华接受嘉兴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为周宏伟、周强申请国家赔偿,周正平、周中华多方上访而放弃了工作,现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请求给予困难救助;在收到58000元救助款后,周正平、周中华及其儿子保证不再为此案向任何机关单位进行申诉和信访上访,如有反悔,承诺人保证全额返还救助款。
这5.8万元“救助款”连同2.19万余元国家赔偿款,两个家庭实际分别收到8万元。
嘉兴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认为,赔偿请求人周宏伟、周强要求撤回赔偿请求,理由成立。2008年10月27日,该院决定准予周宏伟、周强撤回赔偿申请。
回忆起5年前的情景,周宏伟、周强仍然心有余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昨日,记者在平湖随机采访时,不少市民表示听说过这个案子。由此可见当时的影响之大。“个别政法机关为了保所谓的面子,有错不纠,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掩盖错误,这是十分危险的。面子重要还是公正重要?”昨日,一位接近此案的法律工作者对记者表示。
近年来,周宏伟、周强及其家人一直在以多种形式反映问题,要求依法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以此警示广大政法干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让他们不解和不满的是,至今无人因此案受到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与平湖市公安局、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均被告知需向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记者是否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