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申请农房房屋登记的前提条件吗?
答:是的。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不能申请房屋登记。如当事人要求房屋登记,必须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土地使用证》,再申请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房屋登记。
问:《土地使用证》在父母名下,房屋由儿子建造,是否可以由儿子申请房屋登记?
答:房屋登记,应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申请人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取得新的土地证后再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问:《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权利人已去世,应怎样申请房屋登记?
答:一种方式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旧登记在《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权利人名下;另一种方式,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问:共有的房屋怎样申请登记?
答:共有的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夫妻共有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如有一方自愿放弃,则可以登记给另一方。《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得来的,而且没有书面约定,应作为共有财产,由夫妻共同申请登记。
问:房屋占地面积超出了《土地使用权》的记载的范围,如何申请房屋登记?
答:一种方式,先由申请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范围,待取得与房屋所占土地一致的《土地使用权证》后再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另一种方式,如土地使用权证所载范围内的房屋有独立使用功能,也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所载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问:超《建设许可证》面积房屋如何登记?
答:在《土地使用证》记载的范围内,房屋超《建设许可证》面积的,应向规划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超面积部分经批准后,再予房屋所有权登记。
问:早期建房不需要《建设许可证》的老房子如何登记?
答:登记该类房屋的前提是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说明房屋来源情况,由村民委员会给予证明,经规划部门认定后,再予房屋所有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