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注民生开展监督,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愿望和要求,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关注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南控规调整情况的报告,视察了城隍山规划和建设情况。要求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及时做好控制性详规和分区规划;注重规划执行的严肃性,遏止违法建设势头;加快城隍山景区建设步伐,坚决刹住无序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关注城市环境卫生,视察了市区环境保洁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建议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理顺工作体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重视推动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公路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多次视察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作出同意市政府贷款解决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城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日供水12万吨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线建设资金等决定。还视察了电力基础设施、农村电网改造、水利建设和防汛工作,推动了下中西、城北等排涝站建设,提升了城市和开发区防洪能力。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听取和审议了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重视社区工作,促使长期以来我市社区办公条件差、社区工作者待遇低的现状得到改善。关心群众生活,关注食品安全、“菜篮子”工程和稳定物价工作,推动江滨市场提升改造,督促恢复城北菜场。
关注环境保护。多次听取和审议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节能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和执法力度、取缔废旧轮胎非法炼油点、城北工业区污水纳管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引起了政府重视,落实了工作举措,取得了实际成效。污水处理厂臭气扩散影响周边村庄,群众呼声强烈,常委会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处理工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关注教育文化事业。听取和审议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经费不足制约义务教育发展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整合教育资源,完善学校布局,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等建议,并跟踪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开展审议,推动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视察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了要完善网点,规范办学秩序,重点解决开发区和有关街道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的建议。还对体育、越剧艺校建设运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注医疗卫生事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视察了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关注了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医院项目建设。要求加快实施全市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资源共享,逐步改善医疗卫生硬件设施,进一步发挥医保资金效益,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点建设和医卫人员队伍建设,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关注社会保障事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视察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建议政府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社保意识;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加强社保资金清欠工作;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提高农村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乡镇、街道社保平台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保服务。关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计划得到解决。
三、围绕执法开展监督,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突出位置,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围绕社会热点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事关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跨县市造成我市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整合力量向上反映,特别是对新昌江上游少数污染企业未严格执行绍兴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及时搬迁的问题,组织在嵊的省、绍兴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引起省、绍兴市人大的重视,促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各种渠道向上反映,地处南山水库上游的东阳市三单乡青石加工企业已经全部关闭并拆除。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了饮用水源保护和南山水库禁泳、整治河道环境和遏制非法采砂等工作,督促取缔了小乌溪江上游非法青石加工点和澄潭江行洪滩地垃圾堆放场;推进了“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落实。二是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针对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的侵财型案件高发、治安防范措施单一等问题,要求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改进工作,增加社会治安基础设施投入,增强社会面管控能力。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重点就城区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罚没收入与经费开支挂钩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建立了交通指挥中心,增设了交通信号设施,增加了街面警力;完善了财政保障机制,交警部门经费保障体系逐步从“以罚代养”模式过渡到了财政全额保障。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既提高了广大公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又提高了执法人员遵法、依法、护法的自觉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围绕公平正义开展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了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等情况的报告,特别是对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坚决支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有效性,使群众反映较多的“打官司难”、生效判决“执行难”等问题有所缓解,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对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监督、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工作进行审议,要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支持检察机关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失误与犯罪”的关系,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围绕民主法治开展工作监督。为深入推进我市普法工作,多次开展调研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认真执行常委会作出的“五五”普法决议。听取了“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关注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第一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多次下基层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汇报并提出建议,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听取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殡葬改革等工作汇报,关注了残疾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对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市人民政府报备的58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维护了法律的统一。
围绕涉法维权开展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人民来信1080件,接待来访455批(次)。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和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的原则,注重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选择典型案件,按个案督办程序交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办理,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