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社会司法关切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针对农民融资难问题,会同市府办出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的流转试点工作。针对金融、涉企纠纷大幅上升的新情况,出台《司法服务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七项司法服务措施,积极促进银企互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支持中小企业扩大担保物范围,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积极配合市政府对关停倒闭企业的处置工作。
完善诉调衔接机制,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出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在立案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人民调解员驻院、驻庭调解,并加大委托调解工作力度,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居全省法院前列。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引导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建立立案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出台《民事案件立案调解速裁操作规程》,在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对简易案件实行立案调解速裁,提高审判效率,立案调解速裁组自2008年5月设立以来共调处案件4114件,调解撤诉率达84.39%。
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从健全制度、完善功能、细化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诉讼引导、诉调对接、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功能,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文明窗口”。畅通信访渠道,建立院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轮值接访制度,扎实开展涉诉信访清积案活动,通过内外联动、上下配合,妥善化解信访纠纷。重视信访源头预防,积极探索信访风险评估和预案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信访风险。加大对关停倒闭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五年来共对211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制定《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数据分析通报制度》,通过倒数排名的方式,逐月分析通报,着力抓好整改,对我院率先在全省法院中运用评估数据抓审判管理的做法,省高级法院齐奇院长批示予以肯定。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职能,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程》,完善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制度,建立鉴定人及有关专家接受咨询制度,提高审判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审判委员会领导、审监庭主导、各业务庭配合的工作模式,健全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评查效果。认真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受到最高法院检查组的肯定。
推进阳光司法建设,提高司法民主水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理念,以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为重点,着力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配置人民陪审员40名,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协助执行、民主监督等工作职能,提高司法民主化水平,普通程序陪审率一直居绍兴市法院首位。积极拓展司法公开渠道,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网民问答等交流活动,认真倾听和反馈群众诉求。
重视信息网络建设,创新法院管理模式。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安装使用《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与案件流转全程对接,对立案、分案、审理、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实行实时全程跟踪监督。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全部审判法庭改建为数字法庭,实现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完成嵊州市看守所远程视频室的建设,率先在绍兴地区与最高法院对接,开展远程刑事审判,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利用司法信息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