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警宗旨观念。五年来相继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深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推动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有序进行。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为目标,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成立青年干警学习小组,建立中层干部年度业务测试制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行青年干警培养工程,实行业务骨干培养计划,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干部,为青年干警成长发展搭建平台。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坚持“教育、机制、查处”三管齐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处理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对3名工作人员先后作了责令辞职、提前退休及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名副庭长被提请免职。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决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在每次大会期间,均安排中层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就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工作以及部分重大案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完善联系沟通机制。不断完善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反馈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旁听庭审、观摩指导等方式,加强经常性沟通。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努力争取各界支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听取检察建议。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参与网络市民论坛等社会交流活动,不断完善民意收集、分析、反馈等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