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社会司法需求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发展大局。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深入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积极采取措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紧密配合党委政府推动企业解困工作。深入推进法官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组织法官到中小学和重点企业作法制讲座。根据调研走访和审判实践编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注违法建筑拆除、国有土地拆迁等涉案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审判实践所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5份,有效延伸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影响力。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化解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35%。坚持简案快办,完善立案调解工作机制,立案调解速裁组办结案件占全院民商事结案的25.41%,调解撤诉率达72.04%,平均审理天数仅17天。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工作,调解率达75.27%,最大程度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对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诉前引导和诉中委托人民调解755件,司法确认179件。建立“案件分类调解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和不同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调解策略和方式。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纠纷化解机制的建立完善。
重视立案信访工作,优化便民措施。大力推进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立案信访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调解速裁、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方便群众诉讼。重视涉诉信访化解和预防工作,坚持周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提高接访和化解信访能力。重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信访风险评估和预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信访案件,全年共接访364人次。扎实开展涉诉信访清积案活动,通过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提前两个月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第二批涉诉信访积案,报结率和息诉率居绍兴市法院前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4.5万元,对85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