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规范管理,着力强化审判管理提质促效,进一步提升公信力。整合审判管理工作职能,以流程节点、庭审规范化、裁判文书、档案管理为抓手,强化管理、监督,减少和杜绝工作随意性,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提高法院工作水平。完善机关效能管理,强化司法巡查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审务公开、法院开放日、人民陪审员等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创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活动为载体,加强人民法庭审判资源配置和队伍建设,推进法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司法工作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创新力。深入推进“一庭一亮点”工作,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强化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有益的方法举措,提升各部门工作部署力、谋划力和创新力。加强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激发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培训和督查,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创新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拓展教育培训平台、业务提升平台、发展培养平台建设,完善法官导师制度、轮岗培训制度、挂职交流锻炼制度和青年法官学习小组制度。
五、坚持公正廉洁,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凝聚力。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深化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积极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完善分片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健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