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维护司法公正的外在动力,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人代会期间,安排中层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改进措施。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认真办理抗诉案件、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检察机关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重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议,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外部监督网络,选聘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搭建便于群众监督的平台。重视新闻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
2013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工业强市、实干兴市”工作基调,按照“强化队伍建设、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工作创新,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保障力、服务力、公信力、创新力、凝聚力,为“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保障力。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依法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妥善处理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章。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和法院参与的行政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积极推进裁执分离行政执行工作模式,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重点工程推进工作。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质量,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服务“平安嵊州”、“法治嵊州”建设。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深化司法为民促进和谐,进一步提升服务力。以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为契机,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和立案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好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坚决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刑事犯罪。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多发性民事纠纷,促进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积极探索信访风险评估和预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执行“五大系统”建设,建设“点对点”自动查询系统,依法制裁各类违约失信、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护民、利民、便民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诉讼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