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更新执法理念,积极应对修改后两法实施
切实加强对接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两法”修改后实施对接准备工作,专题研究两法修改实施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困难,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夯实工作基础。抓紧抓好修改后“两法”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开设的网上培训,严格考勤考核,加强进度督促,保证全员全程参加培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就简易程序办理、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保障等达成执法共识,统一执法标准。
主动转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模式。积极探索侦查方式转变,推进职务犯罪惩防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惩防信息收集、管理和使用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快速查询通道,实现信息引领、资源共享。坚持“争取支持、逐年安排、不断完善”的原则,加大“科技强侦”投入力度,提高侦查活动科技含量。按照精细化、分类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一专多能”培训,加强实战应用。通过主动转变和自觉适应,办案数量继续保持一定规模,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得以不断提升。
探索完善简易程序集中办理机制。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前移简易程序启动关口,推行公安机关集中移送起诉、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检察机关集中审查监督的“四集中”办案模式,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效率,受到上级检察院的肯定,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简易程序办案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