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以更宽的途径参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涉枪涉暴等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有害食品、多发性侵财等危害民生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重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深入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切实将基层检察室打造成涉检信息收集站、群众权益维护站和公正执法监督站。
三是以更实的措施加大惩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影响重点工作推进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要案,尤其是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网络反腐衔接,促进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刚性预防机制,逐步建立以执法办案数据库、侦查技术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提升惩防实战能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和法治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以更准的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继续深化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诉讼监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假立功、假自首、徇私舞弊等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专项监督,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明显成效和进展。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履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等法律监督新职责,大力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提升法律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促进公职人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能力。深入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着力培养专家型、创新型人才。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构建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控制为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