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有幸参加了2013年浙江省高考数学阅卷,在阅卷中有一些体会和心得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够给备考2014年高考的同学和老师有所启发。
一、关于评分标准的几点说明与个人想法
1.标准的评分细则侧重于体现“评”与“准”
(1)评分细则应是为“方便评卷”而设立;
(2)“准”是评卷的目标,即要体现出使两个不同的老师对同一份试卷评分误差在2分之内。
2.要靠“得分点”,也即题目的“考点”和答题的“要点”。只要考生能正确给出题目的考点(概念、定理或公式等),答出问题的要点,抓住问题的关键,解决问题的重点,就给予高分。
二、阅卷标准确定的具体流程(以理科第22题为例)
1.独立做题,熟悉题情
2.校对答案,清晰过程
3.收集解法,确定标准
4.考题试评,修正标准
5.上交标准,大组审批
6.试卷正评,按标阅卷
(理22)已知a∈R,函数f(x)=x3-3x2+3ax-3a+3。
(1)求曲线y=f(x)在点(1,f(1))处的切线方程;
(2)当x∈[0,2]时,求|f(x)|的最大值。
评分细则:
(1)求导正确给2分;
(2)列出切线点斜式方程就给2分,结果化错不扣分;
(3)谈论a≥1和a≤0出现一情况给2分,如果下面没有得分,两种情况出现给3分,下面仍有得分则只给2分;
(4)0<a<1时f'(x)=0的两个根,如果下面没有得分,则两根出现就给1分,有得分就不给分;
(5)比较出f(x1)和|f(x2)|的大小给2分;
(6)比较|f(2)|与|f(0)|的大小和f(x1)与|f(0)|的大小出现其中一个得2分,比较|f(2)|与f(x1)的大小得2分;
(7)结论正确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