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合理的学业负担一直是我们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它关系到我们能否培养出身心健康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人才的重大问题。
我们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有关“减负”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0]15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通过制度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推动“减负”工作,注重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让学校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观、质量观、评价观,规范教学行为;努力让教师确立现代教学观,提高综合素质,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努力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能力;积极倡导理性的家庭教育,为家长的亲子教育提供参考,为学生的乐学发展提供指导。
1.义务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促进学生健快乐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适时提出了“科学施教、真情育人”的办学基调,“办让每一名学生健康快乐并走向成功的教育”的办学目标。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区域间均衡发展,即农村和城镇间、山区和平原间办学水平达到均衡。
2.校际间均衡发展,即全市的所有学校办学水平达到均衡。
3.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即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同步发展。
教育优质的本质内涵有:
一是发展水平优质。建立终身教育体系,15年教育得到普及,全体学生都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大力发展成人教育。
二是办学条件优质。校舍建设、教育装备等达到高标准要求,实现教育现代化、信息化。
三是管理水平优质。党委政府将教育纳入优先发展规划,确保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各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完善学校科学管理制度,建构操作可行的长效机制。
四是师资队伍优质。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构建教师培养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教师积极性;完善名师培养工程,提升队伍层次;建立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发挥城镇名师的辐射作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立尊师重教社会风气。
五是教育质量优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方位实施德育工作,深入开展轻负高质革新,开拓创新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