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什么叫体艺2+1,如何做好体艺2+1工作?
答:“体育、艺术2+1项目”是教育部为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课内外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要求每位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较好地掌握2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技能。
为开展好“体育、艺术2+1项目”,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1.管理落实。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体育艺术工作。
2.时间落实。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课程,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好大课间体育活动。
3.组织落实。因地因校制宜、科学安排阳光体育1小时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制度化和形态化。
4.场地器材落实。购置必要的体育、艺术器材,建设、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努力满足体育艺术教学和青少年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的需要。
5.督导检查落实,把学校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情况,作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及日常教学的督导内容,并列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每年对各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4.外来务工子女在我市就读需要哪些条件?
答:保障外来务工子女等新居民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2015年优先保障父母双方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者符合“四个条件”(父母双方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无违法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的新居民子女入学。2016年起,新居民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15.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答:1.市内转学操作规程:
(1)由家长(监护人)凭当学期的学生素质报告单或成绩报告单到需读的学校报名;
(2)转入学校同意后,出具就读证明,让家长(监护人)带往转出学校;
(3)转出学校完成网上操作后,学生家长(监护人)带相关档案到转入学校。
2.转往县区外(县区外转入)操作规程:
(1)由家长(监护人)向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转入后,进行网上操作:
(3)转出学校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双方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转出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开出“转学证书”;
(5)“转学证书”及相关档案由家长(监护人)带往转入学校。
3.休学操作规程:
(1)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学校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家长(监护人)带“休学审批表”到市教体局办理审批手续;
(3)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后,“休学审批表”由家长(监护人)带回学校。
注:初三、高三学生一般不予休学;学期结束后一般不予休学
4.复学操作规程:
(1)休学为一年,但家长(监护人)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
(2)学校审批后,由家长(监护人)带“复学申请书”到市教体局办理审批手续;
(3)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复学申请书”由家长(监护人)带回学校,学校负责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