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眸之五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横向合作聚合力量
严惩腐败,查办案件,需要发挥相关各方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为此,我市注重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实现“强强”合作,凝聚成惩治腐败的“利剑”。
健全案件资源共享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及时通报重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资料,反馈执纪执法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出台《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银行信息协查机制的通知》,改进执纪执法机关与银行协作方式,提高协作效率;健全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工作机制,遇有大案要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力度……
通过发挥这些工作机制作用,使惩治腐败相关各方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发,形成强大的查处力量,有力打击腐败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分区协作兵团作战
在各职能部门一起发力的同时,也需要激发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此,我市从实际出发,努力创新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
针对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现状,我市创新推行了协作区办案模式。市纪委按照“方便合理、区域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将全市21个乡镇(街道)、19个派驻机构划分为7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市纪委常委担任协作区联系领导,并设立指导员,指导帮助协作区履好责、执好纪。
各乡镇(街道)纪委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查处腐败工作过程中碰到困难、遇到阻力时,由协作区联系领导协调指导,调集力量,集中攻坚,实现协作区域和市纪委上下整体联动,促进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办案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一举破解了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办案力量不足、水平不高、质量不优、环境不佳等难题,既锻炼了基层纪检组织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也提升了查办案件的质量。今年以来,乡镇(街道)、部门查办案件91件110人次,同比上升了30%左右。
依纪依法 严惩腐败
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查办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以来,我市严格遵守这一重要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市纪委根据上级要求,专门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真正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要求落实到查办案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工作过程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146件171人次,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2件1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5人。
在坚决查处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其认真整改、完善制度;把查办案件和深化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案情通报等工作,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市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让想腐败的人“不敢腐”,最终“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