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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本报评论员
2007年09月11日0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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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重大意义。 由于目前我市行政村存在着数量多、发展不平衡等诸多弊端,制约了村庄规划的实施,制约了中心镇村的形成,制约了块状产业的布局,也制约了资源要素的集聚和有效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人口、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增强中心镇村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有利于提高村庄规划水平和基础设施的共享度,从而能够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应对区域间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周边县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实践证明,调整进一步释放了农村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显示出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并且得到了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 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固本之策。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物色村干部,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可以充分发挥村域面积扩大后的各种资源优势,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可以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也可以摆脱宗族关系的影响,摆脱亲亲眷眷的纠葛,最大限度地实现基层组织的固本强基。 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统一,上下合力,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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