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以无缝管控为桥梁
为使社区矫助与强制戒毒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前期工作有机对接,最大限度地减少戒毒出所人员的失控现象,昆明市在五位一体的禁毒模式中,设立了“无缝隙管控机制”,使之成为戒毒人员出所后顺利融入社会的桥梁。
其做法是整合公安、社区、家庭三个层次的力量,走戒毒巩固的社会化之路。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期满出所时,积极动员那些无家庭和单位接管,社区帮教难落实的人员留住“和谐家园”以进一步康复巩固;对有条件回归社会的戒断人员,以及留园就业结束的人员,由戒毒所提前通过网上发布、发送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属地派出所和禁毒大队,由派出所通知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及吸毒人员家属,再由派出所和家属统一接走。从一开始就将吸毒人员纳入派出所、社区和家属的动态管控之下,随后介入社区矫助工作,通过这个桥梁和纽带,实现了对吸毒人员的无缝隙管控,保证了戒毒工作的延续性。
2.3 以社区矫助为基点
无论是强制戒毒还是留园就业的人员,其最终的归宿是社会,无缝隙管控最后的落脚点是社区矫助。所谓“矫助”就是在开展心理行为矫正的基础上,由社区组织提供精神、物质、生活、就业、医疗及相关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紧急救助。
昆明市禁毒委将社区矫助工作领导小组设到各县(市)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将原有的社区“矫正点”改为社区“矫助点”。社区矫助人员由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及禁毒办专干、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民警、社区干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初级保健医生及社区矫助自愿者等组成。根据五位一体的禁毒长效机制,明确各社区矫助成员单位的职责,对辖区内纳入无缝隙管控的吸毒人员按照《个人回归社会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全程矫助。同时让禁毒专业队伍与主城区吸贩毒活动突出的派出所结对子,试行民警“一对一”的矫助工作,既缓解了社区矫助人员的不足,又体现了政府对吸毒人员的关心和禁毒工作以人为本、以爱为源的和谐禁毒理念。
这种“内与强制戒毒所相依托,外与社区矫助相衔接”的做法,最终实现了“脱毒平台”(强制戒毒)、“康复平台”(和谐家园)、“回归平台”(社区矫助)三个平台间的有机链接,既保证了对吸毒人员从发现、送戒,到回归帮教各个环节的全程管控,又有效地延长了吸毒人员的康复时间,对保持操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昆明戒毒康复模式是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大环境中产生的,是禁毒人民战争又一突破性的创举,它的创立不仅丰富了戒毒康复的模式,也让人们看到了更广阔的戒毒康复空间。我们相信,在广大戒毒康复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昆明戒毒康复模式将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并沿着科学的戒毒康复之路,向着禁毒的终极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沈杰,范乃建.“云南外转内康复模式”及其在强制戒毒工作中的作用”.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2005,14(4):3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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