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督查强责任”系列行动
主要是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监察,坚决纠正和遏制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效率低下、贯彻执行乏力的不正之风,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责任意识。
1.大力开展效能督查。着力加大效能督查的力度和频度。首先是要强势开展效能明查工作,适时组织效能督查组对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工作状态、服务态度等情况;其次是要全面开展效能暗访工作,在加强明查的基础上,组织暗访组对全市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窗口单位进行全面暗访,重点检查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对明查暗访中发现并经核实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明查和暗访行动不定时间、不限次数。
2.大力加强专项督查。要紧贴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执行力的专项督查工作。根据需要安排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督查,对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通过加强执行力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的执行效率。
3.跟进实施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机关效能规定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以及对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推进不快的,要及时启动问责问廉问效机制,对责任人予以跟进问责。通过强化问责,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营造懒不得、慢不得、标准低不得的工作氛围。
三、工作保障
“两优两促”活动作为环境优化大行动的一项载体,是“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组成部分。为保证“两优两促”活动顺利开展,将活动所包含的各项行动任务予以分解,并落实责任到各有关单位(服务环境优化行动任务分解表附后)。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组织实施的责任,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活动涉及的其他单位也要以团结合作的精神,密切配合责任单位抓好各项行动的实施工作,共同促进“两优两促”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