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人选)
为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促进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录一批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人选21名。具体见《绍兴市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公告(第一号)》附件《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以2011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下同),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1年,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受理报考
1.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2011年8月5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以及《绍兴市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公务员)人选报名表》(请提前从网上下载),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职位一览表》)。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职位数8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名额。报考对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或录用资格。
(二)下载准考证
2011年8月11日15时至13日24时,已报名人员登录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www.sxpxks.com)“绍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栏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三)笔试与面试
2011年8月13日进行笔试。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根据录用计划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不足5: 1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在绍兴党建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及各县(市、区)指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并按各单位招考职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现行公开考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县 (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有关县(市、区)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和定级
新录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相应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实际担任职务及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85133666、市人力社保局85131636。监督电话:12380。
绍兴市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