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崮:现在“经适房”的概念不清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建议将保障房分成4个档次
刘克崮在现场拿出一张图表,他建议,保障房应分为四档,分别是低保房、廉租房、贫租房、平价房。低保房对应最低收入的5%人群;在低保户之上对应的是廉租房,再往上的为贫租房,之前这三档构成“公租房”,解决低收入人的大部分;第四档称为“平价房”,对应的是低收入和中低收入边缘上一部分人,与现在的两限房比较相似,在流通上是要控制的。而这四档住房应覆盖最低收入的20%人群和中低收入的20%人群,即收入结构中处于下面40%的人群。
保障房不应当出售产权
刘克崮进一步解析他的构思,并指出,自己所说的前三档都是“公租房”类型,只租不售。“不要说居者有其房,不是‘有’,因为房子不是你的,但是你可以住。应该叫‘住有所屋’,概念要调整。”他认为,保障房制度在设计时就应当讲清楚怎么分配、怎么流通、怎么管理,“不能把一个低价房买到手再讨论它是否应该卖、几年后应该卖,这不可以。”“只租不卖就可以避免产生暴力、避免产生大的腐败,因为租是比较均衡的。”
建议各地设立基本住房保障局
他还建议,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各个政府部门要明确建立有权威、有地位的政府管理机构,建议国家建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总局,各省市设立本地本省的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局,专门负责管理,要调查每一个居民的需求,要用IT系统把这些需求建立起来,“你的需求是什么,你现在的房子是什么,要把这些事弄得清清楚楚,干的时候就清清楚楚,大家心里就会踏踏实实。”
现有“经适房”的概念不清
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是,不少人不够申请廉租房的资格,他只能申购经适房,但是让他们贷款买经适房是很难的事。对此,刘克崮指出,这其实也反映出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设计不清晰,尤其是“经适房”的概念不清,“什么叫经济适用?它应该对谁?它的面积、成本在哪个档次上,它对的是最低保的人,还是对很低收入的人,还是中偏低的人,还是中偏低里略高、略低一点的,我认为是不清楚的。”他认为,像上述不够廉租房,买不起房,也达不到银行放贷标准的人,就是“夹心层”,“在我的设计里他就应该去贫租房”。
我省每一套保障房的分配都将在网上可以查到
我省的保障性住房进展如何?如何确保分配的公正公平?江苏会否实践保障房“只租不售”?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今年我省将建成全省联网的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网上公示信息系统,让公众能够查到每一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情况,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