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只租不售”建议——
根据国家政策框架鼓励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房
记者:在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品种上,有一些专家建议少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周岚:在保障房的建设上,我们坚持在国家制度框架下体现江苏省情,鼓励各市县进行创新,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品种,学术界有多种讨论,我认为在大力解决住房保障问题的现阶段,应该鼓励多措并举,不要简单否定任何一种有利于老百姓安居的积极实践。不管是哪个品种,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包括棚户区改造的安置用房,只要对老百姓安居问题的解决有好处,都可以因地制宜、积极推进。
保障性住房的品种,要针对人群的不同而定。廉租房的制度设计,江苏是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这是一个完全应该得到社会保障支持的人群,经济适用房是用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对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偏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一定要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审核。而新就业的夹心层人群,他们从收入水平上并不差,他们只是刚踏上社会,在购买产权房前有一个过渡期。对这样的人群,需要提供的是公共租赁住房。
回应保障房分配公平——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将可全省联网查询
记者: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好后,如何进行分配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周岚:去年我省建了一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省联网平台,对全省45万套保障性住房建在哪里、是什么类型、规划图怎么样、平面图怎么样、进度情况怎么样都放在网上,供市民查询。各市负责维护数据,老百姓能实时查看。
今年我们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全省联网公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是市县政府来做,省住建厅搭建一个公共平台,把全省的保障房的房源、保障对象资料、分配审核过程、公示期,以及如有举报的查实情况等内容全部网上公布,让每个老百姓都能足不出户查询、监督。我们正抓紧做这个系统,希望越快越好,在今年能够完成与公众见面。我省的保障房建设规模很大,接下来分配环节也是面广量大,需要让公众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这一过程的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回应房产税试点——
江苏目前还没有被纳入扩大试点计划
记者:财政部长谢旭人此前表示,今年要推进房地产税的进一步试点,请问江苏是否会纳入试点。
周岚:国家对江苏的房地产调控要求,我们会确保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地,目前,江苏还没有被纳入房地产税扩大试点的计划。
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并不是市场的大起大落,而是希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于不同的需求应该区别对待,首购房应该鼓励,改善型需求应该允许,对投资需求要控制在少量的份额。而对于投机需求要坚决抑制。相信随着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这一差别化的政策应该会更加立体、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