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禽业
嵊州经济开发区全景
关键词:示范引路
高度重视城乡生态建设,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城乡环境卫生,全力打造生态家园,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不断优化人居环境。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深入实施,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累计达到90万亩,已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小区2个、绍兴市级19个,保护面积4000公顷;已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1个、绍兴市级3个,总面积747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4.6%。完成废弃矿山治理7处,治理面积17.85万平方米。建成万里清水河道273千米,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36.2千米。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绿色通道里程1127千米,形成绿色生态网络。实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程, 12个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通过绍兴市考核验收,投资1054万元的长诏水库引水工程全线贯通,实现城市双水源供水,清水工程累计解决、改善和提高42.8万人的饮用水条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延伸,向“三沿”(沿山、沿江、沿路)覆盖,“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100%。
稳步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立足嵊州实际,根据全市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认真实施《嵊州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每年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目标和任务。经过几年的持续创建,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了生态建设7个大类、36个项目的工程建设任务,全面达到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考核要求。2010年1月我市顺利通过省级预验收,2011年10月我市被环保部授予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合力打造绿色产业示范区。自2002年我市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重点组织实施了“绿色区划”科学发展行动、“绿色技术”科技创新行动、“绿色品牌”市场拓展行动、“绿色家园”新农村建设行动等四大行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在全国17个示范区中脱颖而出,2005-2011年连续7年被评为先进示范区。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成功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命名前公示2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7个,全市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比例达到94.1%;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21个,实现市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满堂红。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22个,省级绿色社区5个,省级绿色医院1个,省级绿色饭店3家,全国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13所,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