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哥哥残疾,希望自己的身体对医学研究有用;60岁的妹妹一直反对丧事大操大办,17年前曾作出榜样——
我市一对兄妹同时作出决定:百年之后把遗体捐献出来供医学研究。昨日,两人在《志愿捐献遗体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哥哥陈华华从小患有脊柱结核病,身体残疾,他说他的身体也许对研究类似疾病有用。妹妹陈丽华殡葬观念超前,17年前丈夫去世时,嵊州还没有实行火葬,她便把丈夫的遗体拉到绍兴火化,将骨灰撒到两人曾经散步的地方。兄妹俩告诉记者,他们都崇尚厚养薄葬,反对丧事大操大办。
哥哥:希望自己的身体对医学研究有用
陈华华今年65岁,住在西后街的一幢老房子里。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坐在轮椅上看电视,妹妹陈丽华陪着他聊天。
前些日子,陈华华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消息,目前医院作为解剖研究的人体尸源太少。“捐献遗体不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吗?”陈华华立即找到市红十字会,表达自己的意愿,并要来了登记表格。“现在手续基本办完,家属也签字同意。”当签下自己的名字时,陈华华长舒了一口气。
对捐出自己的遗体,陈华华的想法很实在,希望自己的身体对研究脊柱性疾病有所帮助。因为从小患有脊柱结核病,陈华华的上半身已明显萎缩。3岁患病,后几经反复,17岁时突然变得严重,甚至病危,去上海就医后有所好转,虽然影响了身高,但能自己行走。身残志坚的他还学会了缝纫的手艺,裁缝技术在本市小有名气。
2006年6月,陈华华的病情加重,变形的身体压迫到神经,影响行动,此后只得依靠轮椅生活。于是妹妹陈丽华常常去哥哥家照顾他的生活,陪他聊天解闷。
“这些年来,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一直在帮助我,2008年还为我办了低保,我拿什么回报社会?”陈华华说,他知道患有脊柱结核病的人很痛苦,也很难治愈,如果我百年后把遗体捐献出来,供医务工作者做研究,说不定对这种疾病的治疗有好处。因而早在几年前,陈华华就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
妹妹:死人与活人争地很可笑
陈丽华今年刚刚60岁。在她看来,捐献遗体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她告诉记者,前些日子她与几个朋友在一起,说起现在不少地方丧事大操大办的现象,总觉得是一种浪费。“像建坟墓,办酒席,不仅让周围人破费,还累及家人。”谈及政府倡导的“移风易俗”,陈丽华满心赞成。
闲聊间,几个朋友谈到了捐献遗体的事情,觉得既避免大操大办,又有助于医学研究,陈丽华认为很有道理,此后,她便决定死后把自己的遗体捐出去。
陈丽华立即与哥哥商量此事,恰巧与哥哥的想法不谋而合。“死人与活人争地,我一直觉得非常可笑,死去万事空,只要活着的时候过得有意义就好。”
陈丽华对“死亡”很看得开。早在17年前,陈丽华丈夫因病去世,对如何办理后事,丈夫去世前信任地告诉陈丽华,一切由她做主。当时,陈丽华作出了一个让大家惊诧的决定:火化丈夫的遗体,把骨灰撒到两人经常散步的地方。因为当时我市还没有实行火葬制度,她特地把丈夫的遗体运到绍兴火化。“人家每逢清明冬至去亲人坟前祭拜哀思,我每天去曾经与丈夫散步的地方转转,觉得这种纪念方式更好。”陈丽华这样告诉记者。
让陈丽华高兴的是,对捐献遗体一事,儿子也赞成,并认真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