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今年我市已签订了10多份
“人死了什么都做不了,如果身上的器官还能派上用场,遗体还能捐给医学院,那这辈子也算做了一件大好事。”前些天,崇仁一村64岁的金一坎老人这样对记者说。就在10月23日那天,金一坎和市红十字会签订了遗体捐赠协议,了却了他由来已久的心愿。
老人是金禄甫之后
金一坎是崇仁一村一位普通的农民,守着一个老台门过着清淡的日子,他85岁的母亲与妹妹一起住在福建,他的儿子则在城里打工,难得回家住几天。
说起老人的前辈,也不得不提几句。老人的大太公是金禄甫,二太公是金禄剑,太公是金禄裕,从大太公开始,金家人个个热心公益事业。当年,金禄甫曾在崇仁设立“义庄”,为贫病无靠者资助医药,给穷无居所者以住所,予死不能葬者以棺材;他置办“因利局”,给贫困者以无息或低息贷款;他还应时办起规模盛大的施粥厂,布施饥民,并在崇仁兴办“昌言”和“承志”两所学堂,让镇上的孩子接受教育,让贫困人家的孩子免费上学。金一坎的父亲金萼初则毕业于复旦大学,后来投笔从戎,成为黄埔军校第二期学员,是一位满腹经纶的青年才俊。
这样的身世,对金一坎自然有极大的触动。“我这一生碌碌无为,轻如草灰,捐赠遗体也许是我最大的惊人之举。”当然,金一坎并不想惊动别人,他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死后为社会作点贡献
金一坎想捐赠遗体的想法由来已久。他觉得捐赠遗体后,如果身上的器官能派用场,放在人家身体上,还可以替自己活下去;如果把整个遗体捐给医学院,让学校作尸体解剖用,也算是为社会作了点贡献。“人死了,烧成一堆灰,埋在黄土底下,一个月后谁也不会记得你。”金一坎说。
9月中旬,崇仁镇集镇片片长裘洁锋去家访时,金一坎跟他谈了自己的想法。他说遗体是一定要捐的,但目前老母亲还有些心理障碍,等他做通老母亲的思想工作,就马上跟裘洁锋联系,让他帮忙填红十字会的表格。
10月中旬,老母亲的思想做通了,表格也填好了。10月23日一大早,金一坎就乘车来到市红十字会,在那边签订了遗体捐赠协议。
“协议签订了,心头的大事放下了,人也一身轻松。”金一坎老人说。
与此同时,记者也联系了市红十字会。据了解,今年我市已签下10多份遗体捐赠协议。“正是因为有金大伯这样的爱心人士捐赠遗体,推动了我们的医学事业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