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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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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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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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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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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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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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
风尚
健康
向上
(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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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 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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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5 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乡风评议”等各类农村道德风尚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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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无活动计划或方案的,本项即不得分;活动记录不齐全,效果不明显的,扣4分;
随机抽查分属不同乡(镇、街道)的4个行政村,任1个未开展活动,本项即不得分;没有落实到位的,每1个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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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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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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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6 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订立村规民约,经常开展民主评议、劝导活动,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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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分属不同乡(镇、街道)的4个行政村,未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订立村规民约的,每1个扣2分;不能坚持常年开展活动的或有关组织不能发挥作用的,每1个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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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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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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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7 群众对社会风尚评价满意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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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率高于(等于)90%的,得满分;满意率低于90%的,按满意得100%、基本满意得50%、不满意得0%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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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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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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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8 防范控制和有效打击邪教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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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任何1起邪教类重大案(事)件的,本项即不得分;其余评分标准详见《测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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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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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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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9乡(镇、街道)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等成人教育机构,坚持常年开展活动,每年活动不少于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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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4个乡(镇、街道),任1个无机构,本项即不得分;活动每少1次扣1.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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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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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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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0 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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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无教育制度,或有制度却未落实,未开展活动或无活动记录的,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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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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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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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1 注重培育、评选“最美浙江人”、道德模范等各类先进典型,并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各类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扶残助残等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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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未培育先进典型的,本项即不得分;没有进行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宣传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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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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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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