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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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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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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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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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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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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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
风尚
健康
向上
(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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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 学雷锋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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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1 县(市、区)建立由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志愿服务活动有规划、有部署、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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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未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的,本项即不得分;未制定相关工作意见、规划、制度,未进行工作部署,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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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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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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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2 建立党员、文明单位、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者队伍,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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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没有相关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扣2分;每月组织“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少于1次的,扣2分;
随机抽查分属不同乡(镇、街道)的4个行政村(社区),没有志愿者名册的,每1个扣1分,每季度组织活动少于1次的,每1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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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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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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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3 县(市、区)建立有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对接系统和志愿服务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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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的,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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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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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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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 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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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1 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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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会捐赠活动记录或慈善捐赠未实现机制化的,分别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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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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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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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2 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年度献血人次占当地户籍人口的2%(含)以上或年度献血人次增长率不低于20%;年度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登记入库人数占当地户籍人口的万分之一(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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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的,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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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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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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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 全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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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1 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形成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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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无全民阅读活动年度计划的,本项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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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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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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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6 文化礼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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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6-1 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达到先进县(市、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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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先进县(市、区)评定奖补办法》,每少1个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随机抽查4个文化礼堂,按照《文化礼堂操作手册》标准,每1个不符合标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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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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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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