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我在办公室工作时,曾负责整理各警种报送的年终总结。让我啼笑皆非的是,其中有篇总结,竟然垒砌出了“拉得出,打得响”“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等类部队用词。且不说那是个拢共只有三个民警的山区派出所,套上这些口号,是否带有苍蝇戴豆壳的味道,仅就总结而言,也难避言过其实、哗中取宠之嫌。当时我就猜测,垒砌这些口号者,必定在军营待过。
出于印证自己的猜想,我打电话给对方,问他为什么不写点实实在在的总结,对方苦笑道,写得实在,所领导不高兴。再说了,公安机关不是一直提倡半军事化管理么,既然是半军事化管理,我在年终总结中,借鉴一下自己早年在部队上所写的总结,用上几句军事术语,应该不会有错吧?这话,瞬间把我反问得哑口无言。
自那以后,只要一遇到那个老兄,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口号,有时还会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口号后面,加念上一句“特别能说话”。后来我调离了办公室,不再与年终总结之类的公文打交道,也就不知道那个老兄,是不是还在沿用部队年终总结的写法。不过有一点必须在此说明,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期,县一级公安机关开始配设110指挥中心和特警大队,伴随着这些机构或警种的出现,上述用语在公安内部公文上屡被使用。除此之外,一些内涵与外延大大超过上述口号的不切公安实际的用词,比如“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有困难找警察”等,则以“自找苦吃”的方式,招引坊间部分群众故意刁难公安机关或民警。
好在很快,公安机关内部的有识之士,看到了浮夸口号带来的潜在隐患。痛定思痛,那些容易让人对公安机关产生歧义的口号,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不过类似“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这类反映队伍战斗力的词组,则以顽强的生命力,依然被刑侦战线、特警部门等运用。比如最近我在撰写“巡逻之星”丁彤的通讯报道时,就在他所在的特警大队为其报送的申报材料上,再次看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这句话。
那么丁彤“特别”在哪呢?出于说明这个问题,我择三个例子予以说明:今年1月29日凌晨,丁彤在处置“人民医院故意伤害事件”中,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迅速带离现场,以致一些习惯看热闹的群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2月26日下午,剡湖街道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接报后,丁彤所在的处警组即刻赶往现场,在剡湖派出所民警的大力配合下,丁彤在犯罪嫌疑人王国忠的注意力有所漂移的瞬间,迅速将其制服,成功解救了人质;3月4日下午,东圃村一女子因家庭纠纷欲跳楼自杀,丁彤一边嘱咐同事悄悄迂回上楼,一边与女子进行家长里短式的交谈,分散了女子注意力,为迂回上楼的同事创造了出其不意解救的机会。丁彤的沉着、冷静,获得了现场群众的好评。
大凡干过公安工作的人都知道,公安工作的难,不是难在事前,也不是难在事后,而是难在事中。事前,可以未雨绸缪,事后,可以亡羊补牢,唯有正在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即事中,才是最为棘手的难。说它棘手,源因处警人员稍一不慎,就会导致案件走向“两头不落好”的结局,这也就是官场一些“明哲保身”者,为避遭遇“爹当郎中,手发鸡爪疯”的结果,而不敢亲赴现场处置的原因之一。回顾上述三个事例,丁彤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交出三份令领导满意、同事满意、群众满意的答卷,实属难能可贵。而构建这三个“满意”的基石,自然只能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这句口号予以诠释了。
不过也有让人费解之处:三个案例,好像都与巡逻不大搭界,但丁彤得到的荣誉,却是“巡逻之星”!对这个问题,身为局外人的我,只能靠“特别不开窍”一词自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