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关门之年,我被省公安厅选送到鲁迅文学院深造。报到那天,《人民公安》杂志编辑胡玥宴请几个先到的学员。当时尚无“五条禁令”,大家推杯助盏,愣是将“天下公安是一家”的情感,通过酒精淋漓尽致地挥发出来。整个席间,我跟着其他学员,直呼首次见面的胡玥为“胡大姐”。
然而有一天,当大家再次相聚时,我才得知胡玥年少于我。这使我很是别扭,觉得继续叫大姐吧,不免尴尬,改呼其名或改称小胡吧,又有不敬之嫌。尤其让我左右为难的是,其他几个年长胡玥的学员,不管人前背后,竟然还把“胡大姐”叫得欢。为不至于让自己显出另类,我不得不“入乡随俗”,叫胡玥为“胡大姐”,但尽量缩减了叫的频率。我的这个状态,很快被一个已经涉足公安影视的著名公安作家所洞知,他说以胡玥已经出版多部中篇、长篇小说的“大姐大”资格,我们称她老师都不为过,何必在乎一个“大姐”的称呼呢?受此点拨,我自然而然地卸下了别扭感。今年“五一”小长假,胡玥偕夫到嵊游玩,其间她呼我妻为嫂子,并嘱我对她可直呼其名。我说,这些年我都叫习惯了,还是不改吧。
开篇说了这么一个不算故事的情节,目的在于引出一个在年龄上大于我,值得我称其为“大姐”的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嵊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民警刘秋娥。
出于规避女性羞于直表自己年龄的习俗,我在这里不提刘秋娥的生辰,只把她的工作经历简表一下:1979年10月,参加乡镇工作;1992年5月,调进公安机关,先是在长乐派出所从事户籍工作,2004年11月调到办证中心。基于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大方,先后获得21次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或“十佳民警”称号。今年一季度收官之际,鉴于她的服务优质高效,局党委遂授其为“服务之星”。
那么刘秋娥的服务好,具体好在什么地方呢?撰写此文前,我本想直接去采访一下刘秋娥,但在看罢办证中心为她报送的“服务之星”审批材料后,我打消了此念——这份审批材料,不仅将刘秋娥在办证中心工作的成绩说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把她在长乐派出所从事户籍工作的成绩,也说得八九不离十。如此全面的材料,自然是我等习惯偷懒的写家最为喜欢引用的素材。
报批材料分三块内容,第一块是“热爱本职,爱岗敬业”;第二块是“情系群众,服务百姓”;第三块是“乐于奉献,任劳任怨”。为节省读者的宝贵时间,我不想长篇引用那些文字,而是借助“窥一斑而知全豹”的原理,将刘秋娥在2015年第一季度内所做的工作数字予以列出:受理各类户籍业务800余项,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950余人次,接听电话咨询600余人次,帮助解决各种疑难事项20余件。其间,她还采用送证上门、邮寄办证等方法,拓展为民服务的渠道与空间,把“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的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
有如此为民服务的态度,要想不被人尊重都难。在我们嵊州,尊称同辈之人,往往先将自身降级。比如称与己年龄相差无几的人为“外公”,必定是以自己子女身份叫的。基于这个原因,就有前往公安办证中心办事的群众,除了称呼刘秋娥为“同志”外,大多数以“刘大姐”称呼。在我看来,这两种叫法,“刘大姐”最是恰当。原因在于,“同志”之称,习惯于组织内部使用,而“大姐”这个称谓,则无此约束。事实上,刘秋娥在户籍工作方面拥有的“大姐大”地位,别说是整个嵊州市公安系统,就是整个绍兴市公安系统,甚至是整个浙江省公安系统,也屈指可数——从警23年,刘秋娥一直与户籍打交道,如此长时间从事同一工作,不就是“大姐大”吗?既然是“大姐大”,那么称其为“刘大姐”,便是桩顺利成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