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5广场活动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成立食品维权义工队
2015年维权情况
2015年度,嵊州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共受理消费者举报申诉案件934件(其中:申诉727件、举报207件),调解成功率95.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8万元。消费者申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交通工具、食品、日用百货及服务行业,其中质量类的申诉占了申诉总量的近五成。
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嵊州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体系建设。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宣传“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农村)活动;同时,针对受理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消费事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二是加强和完善商品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多种手段,加强消费领域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消保自身建设和队伍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加大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的建设力度,吸收更多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加入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
四是努力做好日常消费者申诉与举报的调解处理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和社会稳定。
消费者举报申诉电话:12315